一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在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,切实履行“维护、参与、建设、教育”的职能。
二、根据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有关指示,结合学校实际和群众的意愿,制定计划、部署工作、组织实施,期末做好工作总结。
三、全面负责工会的日常工作,定期召开校工会委员会和分工会主席会议,指导、协调和检查各分工会的工作,全面履行工会的职责。
四、抓好工会的自身建设,健全工会工作制度,注重发挥工会委员会和分工会主席的团队作用。
五、负责每年一次 “双代会” 的各项工作,协同学校有关部门做好“双代会”的筹备工作,并向“双代会”报告工会工作。做好党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,代表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,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,维护教职工的正当合法权益。
六、关心群众生活,对生活困难、生重病、突发事件等教职工做好各种形式的送温暖工作。为教职工做好事、办实事。组织开展各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,把工会办成“教工之家”,促进校园文化建设,创建和谐校园。
七、负责工会经费的开支审批,协调工会与各部门的工作关系。
八、完成上级工会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。